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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与自然

书籍:中国伦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8 23:54:32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国伦理大辞典》第267页(810字)

魏晋玄学中的一对重要范畴。

“名教”,一般指以正名分、定尊卑为主要的内容的政治制度、道德规范等封建文化的总称。“自然”,主要指天道自然的自然观和重视人的自然本性、自然情感的人生观。

魏晋时期,由于哲学家的哲学倾向和政治见解不同,“名教”与“自然”的关系成为一个争辩的问题。魏夏侯玄首先提出二者关系,认为“天地以自然运,圣人以自然用。自然者,道也”(张湛《列子·仲尼注》引)。君亲上下出于“自然”,不出于“名教”,“自然”高于“名教”。

王弼则把“名教”与“自然”的关系纳入“以无为本”的哲学体系。“自然”等同于“无”,“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

“自然”即是本,是体;“名教”即是末,是用。圣人“举本统末”,所以,“自然”统御“名教”,“名教”反映“自然”,“名教”出于“自然”。

嵇康、阮籍强调“名教”与“自然”的对立,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释私论》)。实质是反对和抨击当时司氏的假“名教”,希望超出“名教”的束缚,达到“自然”的境界。

嵇康说:“六经以抑引为主,人性以从欲为欢,抑引则违其愿,从欲则得自然;然则自然之得,不由抑引之六经,全性之本,不须犯情之礼律”(《难自然好学论》)。西晋武帝太康后,门阀士族子弟“放荡形骸”,蔑视“名教”,使“名教”发生危机,直接威胁着统治者的利益。社会现实要求进一步解决“名教”与“自然”的关系。

郭象适应这一要求,提出“名教”即“自然”的命题。

论证君臣上下,尊卑贵贱,仁义礼法,都是符合自然的。“若天之自高,地之自卑,首自在上,足自在下,岂有递哉”(《庄子·齐物论注》)。认为“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庄子·逍遥游注》)。“圣人”虽过着十足的世俗生活,“戴黄屋,佩玉玺”,“历山川,同民事”,而精神却十分清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庄子·大宗师注》)。

融合“名教”与“自然”,为现存的统治秩序找到了理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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