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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荪

书籍:中国伦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8 23:56:07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国伦理大辞典》第380页(2594字)

【生卒】:1887—1972

【介绍】:

中国近现代哲学家、伦理学家。

浙江杭县(今余杭)人。早年留学日本,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曾任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部学长兼教授、广东学海书院院长。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内政部秘书、上海《新时报》总编辑。并主编《学灯》、《再生》。“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为汤化、梁启超为首的“宪法研究会”重要成员。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同张君劢等人组建国家社会党。

1944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解放战争时期为“第三条路线”的代表人物之一。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卒前一直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参与了社会主义问题、科学与人生观问题、东西文化问题、唯物辩证法问题、“第三条道路”问题等的几次重大哲学论战。主要伦理学专着和论文有:《人生观ABC》、《道德哲学》、《现代伦理学》;《由自利的我到自制的我》、《兽性问题》、《宇宙观与人生观》等。

其主要伦理思想如下:

(一)“综合论”的伦理观。张东荪认为,中外古今的伦理思想,虽有数十种学说之多,但从大的方面加以区别,不外乎自然主义和理性主义两大潮流。在开始之时,自然主义表现为快乐论,理性主义表现为克己论。

在以后的发展中,以快乐论为本位而调和克己论即为功利论,以克己论为本位而兼收快乐论即为直觉论(即良心论);以功利论为本位而调和直觉论即为进化论,以直觉论为本位而兼收功利论即为完全论(即幸福论)。

在他看来,进化论和完全论已是自然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综合”,但是,两者又在其“综合”中各有不同的偏颇。因此,他们伦理思想也是顺应伦理思想的发展趋势,以“综合”理性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并自命为“综合论”的,但又是“综合中之较公平而不甚偏颇者”。

(二)“化欲主义”的人性论。张东荪认为,人性是人“在文化层以前之原性”,即一般所谓“本能”或“人欲”,而其实就是“生命的冲动力”。“人性”或“人欲”本身,不仅是无所谓善恶的,而且是有伸缩性或可塑性的,“你在相当范围内要雕成甚么东西便是甚么东西”。

在他看来,在对待“人欲”的态度和办法上,纵欲主义、禁欲主义、节欲主义的见地“都不甚妥当”:纵欲会“促进人欲横流”;绝欲则“往往反致横决,成致生病”;节欲虽使人欲既“不绝灭”又“不致泛滥”,但会“把奋发猛进的精神渐渐萎缩了”。他主张“化欲主义”或“移欲主义”,即“一方提向高尚,他方最小满足”。对于“升移”人性或本能的方法,张东荪认为,应“以本人自动的努为原则”,采取“个人修养”与“教育劝掖”的方法,尤其是“提倡理智,鼓吹养成理智的生活”。

(三)“极端主智的人生观”。张东荪认为,人生观“重在阐明人生在世应当怎样”,以及“人生是什么”,因而,“一讲到人生便不能不讲到自然界,而一讲到自然的本质便又不能不讲到自然的系统。

所以人生观是离不了宇宙观的”。他根据其所谓“层创的进化论和宇宙观”,亦即所谓“理想主义的进化论的宇宙观”,从人生的价值、人生的目的、人欲的“升移”,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等几个方面,阐释了他所主张的人生观。在论述这些问题中,他极端崇尚“理智”,认为“人生的精华在理智”;“人生的特征即在有能左右万物并改造自己的理智”;“人在宇宙中所以为人即在其有理智”;人由“素朴人”变为“文化人”也在“以理智的力把人性完全改造一番”;“唯有理智可称为‘真我’”,甚至可以说“理智即人生”。张东荪还声称,他的这个“极端主智的人生观”统摄了从不同意义上说的“主智的人生观”、“自然的人生观”、“创造的人生观”、“乐天的人生观”、“化欲的人生观”、“无我的人生观”。

张东荪指出,对于实际的人生,“人生观不是无用的空谈,却亦不是唯一的灵药”,也就是说,“人生观确能左右实际人生,但左右实际人生的却不只是人生观”。

(四)“文化整全”论的道德观。

张东荪自称“与翁德(今译冯特)相同,亦以文化而说明道德”,只是“说明之法则稍稍异其趣”。

他对道德的根本看法是:“盖吾人之生活其本旨实在于超脱现实;凡关于此种超越者集而聚之则成所谓文化;而道德即文化之最重要方面也。故道德实为超越现实生活之理想。其超越之进也无穷,故道德之发展亦无限制。

”他认为,人类的现实生活受限于“时空的交切点”,但人又无不欲超越此交切点。“生活价值”就在于“放大”或“腾升”其“时空的并切点”:“必有待于主观性之存在而始有”者为“主观的价值”;而“共通于主观间者,以其不因主观不异,则名之曰客观的价值”。这个“客观价值”,是“合群力而从事于超越之成绩,总名则曰文化”。

文化是一“整全之体”,“道德者文化之一方面而已”。由此出发,张东荪断言道德的性质介乎“伸张”、“创发”与“禁抑”、“拘束”之间;人的“道德的性格即为由文化而造成的天性”;人“积无数目前之较善即可达于极善”;“恶之来源有三:曰自然之恶,曰人性之恶,曰制度之恶”,且“常混合为一,不易分析”。他进而认为,“文化自成一全体,而不可分散”,“所谓经济政治学术宗教道德不过文化之各方面耳”,并“因本体为整全之故”,而“无不相关相联”。但是,这种“关联性”,不存在于彼此的“产生”上,而只存在于彼此的“发达”上。张东荪把道德区分为“实际道德”和“道德本身”,并认为“实际道德有起源、有发展、有变化”,而道德自身则不能谓其有所自始、有所改动”;因道德之起源“不能知”,伦理学应“舍道德之起源,而专谈道德之变化与发展”。

他把道德的发展划分为三个时期,即所谓“习俗道德”、“个体道德”和“反复思考的道德”,并认为道德之发展不存在“改动”,只存在“进化”,而所谓进化又仅限于“范围扩与涵义加深”。

(五)攻击克思主义的道德论。

张东荪诬称马克思主义“以唯物史观而解释道德”,是所谓“推翻道德论”或所谓“破坏论”。他的攻击集中在三个问题上,一是攻击马克思主义肯定经济结构对道德决定性作用,二是攻击马克思主义肯定阶级社会的道德具有阶级性,三是否曲并攻击马克思主义的“道德革命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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