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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震

书籍:中国伦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8 23:56:49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国伦理大辞典》第596页(2781字)

【生卒】:1213—1280

【介绍】:

南宋末学者。

字东发。慈溪(今属浙江)人,学者称他为于越先生。公元1256年登进士第,曾任吴县尉、史馆检阅、江西抚州太守、提点刑狱等官职。反对豪族世家压榨百姓。

任地方官吏期间,作了一些改革,抑制了豪强。看到宋王朝“民日以穷,兵日以弱,财日以匮,士大夫日以无耻”(《黄氏日钞》卷六十九)的局面,把统治阶层的道德败坏看作一个重大时弊,要求皇帝加以改变。南宋亡后,深隐不仕,最后饿死在浙江宝幢山,是个有民族气节的思想家。其着作主要是读书笔记和摘要,汇集成《黄氏日钞》一书。

黄震在伦理学上的基本倾向是宗程朱理学,抑象山心学。

认为“理固无所不在”(《黄氏日钞》卷八十二),它“流行天地间”,“贯穿古今而无不同”,是独立存在、支配人心的精神本体。“理具于吾心而验于事物;心者,所以统宗此理而别白其是非,人之贤否、事之得失、天下之治乱,皆于乎此判……。”(同上书,卷五)但是,他并不迷信朱学。

据《慈溪县志》记述,“虽朱子谓《周礼》可致太平,(黄震)亦不敢遽信,其他解说经义,或引诸家以翼朱子,或舍朱子而取诸家,亦不坚持门户之见。”这首先表现在他多次用自然的天来说明道德的起源问题。在他看来,天不是神秘莫测的超物质的东西。“日月星辰风雷雨露皆是天”;人是天生的,“天生万民,生生不息”(同上书,卷七十八)。这个物质的天是有道德属性的。天既然生了人,也就赋予人心以道德思想。

“天心之人,于是乎有妙合于此者焉;天之仁寓于地谓之土,以生黍、稷、稻、粱以养万物,而主宰乎是者为社稷;天之仁寓于人谓之心,以明仁义礼乐,以治万民。而主宰乎是者为王侯,故凡王侯抚社稷者,是即天心之仁之妙合也。

”(同上书,卷八十六)这些说法,仍然没有摆脱先验论。他说:“仁义礼智之性具在人心”而“有得于天”(同上书,卷八十七),又说:“让也,忠也,义也,皆人心所固有也。

”(同上书,卷五十九)人的天赋道德观念是不同的,这造成了贤与不肖的差别。“人之贤、不肖乃人人殊,正以能得之诸己者寡耳。”(同上书,卷八十七)

其次,认为道德与人事有密切联系。天有“道”,而“道”并不超然人事之外。黄震把“道”界说为“大路之名”,是日常行为的规范,通过人事关系体现出来。

他说:“道者,大路之名,人之无有不由于理,亦犹人之无有不由于路。”“唐虞三代隆上之所行者皆此道,下之所见者亦皆此道,士之已达者以此道见之设施,士之未达者以此道见之讲明,大之为三纲五常,细之为万事万物,无非此道。”(同上书,卷八十二)赞成《管子》一书中“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同上书,卷五十五)的观点,比较关心人们的物质生活,主张发展农业生产,在贫富之间“损有余以补不足”,以使“人得其平”,“我亦因之得以保其平。”(同上书,卷八十八)

三是在道德修养问题上,强调端正动机,做到言行一致。他说:“人之一心,又为一身之主,虚明知觉,名曰天君;我举一念,人虽未知,此心先知。”因此,“必使此心端正”,使它免于“起念害物”,“欺心瞒人”(同上书,卷七十八)。在他看来,正确的动机是问心无愧,只求躬行孝悌仁义,不求个人名利富贵。“君子为善,期于无愧而己,非可责报于天地。苟有一毫觊望之心,则所存已不正矣。

虽善犹利也。”(同上书,卷四十二)如果做善事是为了获利,那就是动机不纯,做了善事也犹同恶事。因此,必须克服私心和利欲,“变化其气质,以求复其本心之同然者”(同上书,卷八十四)。他痛恨“言或过其行”,认为这是“耻”。

主张把言行是否相符看作是划分君子、小人的一个标准。“君子小人之分,决于言行之相顾与否,言行之相顾不相顾,又决于此心之知耻与否。”(同上书,卷八十二)认为“今日之所少者,不在讲说而在躬行。”(同上)批评“士大夫不救民而反害民,偷官钱、打关节、借周公、孔子之言文盗贼,……富家大室不惠乡井而反祸乡井。”(同上书,卷八十)强调“圣贤之学,修身行己,推以仁民爱物而止耳,果言语文字云乎哉!”(同上书,卷九十)“死而不朽者惟修其身,其次施于事,勤处世;尽心于文字间者可悲也。”(同上书,卷六十一)反对佛道脱离实际静坐养心,“斋心服形之老庄,一涨而为坐脱立忘之禅学,始瞑目株坐,日夜仇视其心而禁治之,及治之愈急,而心愈乱,则日易伏猛兽,难降寸心。”(同上书,卷八十六)

四是注重廉耻、气节的培养,提倡“卓然天地间,常为大丈夫”的道德理想。他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此管子正经之纲,苟得王者之心以行之,虽历万世可以无弊。”(同上书,卷五十五)南宋学者张九成说:“观大节必于细事,观立朝必于平日。平时趋利避害,他日必欺君卖国矣。平日负约失期,他日必附下罔上矣。

”黄震摘录了这些话,并赞之为“精语”,“皆有益处”,主张“刊鬻为屏铭”(同上书,卷四十二)。认为如果一事当前,就“私窃为身谋”,那“虽生犹死耳,节于何有哉!”(同上书,卷九十一)黄震承认人在天地间有独立的人格,但又认为必须在天理的支配下活动才能成为大丈夫。认为与天地并立的人,生活在世界上,应该立身扬名,干一番事业,而不能消极无为,听天由命。指出,王充在《论衡》中说“穷达者皆出于命,达者未必贤,穷者未必不肖,可矣;乃推而衍之,至以治和非之功,败亡非桀纣之罪,亦归之时命焉”,这就不恰当了,“乃失理之平正”(同上书,卷五十七)。

尽管有命即客观必然性存在,个人的努力也不是对社会治乱、国家败亡没有作用的。

大丈夫应该志高气强,尽心极力。“事君必极其忠,治民必极其仁,随其所至,惟力是视,而死生祸福不问焉。”(同上)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要有不极不止之志,“天下当为之事,不极不容止。凡安于小成而中止者,皆志卑气弱之人也。”(同上书,卷九十一)大丈夫不是男女性别的概念,它属于道德观、人生观范畴。如果不具备上述的志气与气魄,虽是男子,也不配当大丈夫,相反,虽是女子,却可以做大丈夫。

黄震反对避世隐居。

他对隐居作了具体分析,“古今隐士人品各有不同:有抱天下之志而隐者,有无志于斯世而隐者,有志于淡薄本无操守而终变者”(同上书,卷六十四),等等。因此,不能一概把隐居看作是道德高尚的表现。只有那种“守官不如守道”,为了守道宁愿丢官而去隐居的人,才值得称颂。大丈夫生天地间,当为天下国家用。

故穷居隐约,日夜讲求,无非求其所以致君泽民者,此孔门求志之士也。”(同上书,卷九十一)黄震穷居不仕,保持了民族气节,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就是基于这种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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