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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窦

书籍:中国伦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7 18:45:01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国伦理大辞典》第346页(846字)

【生卒】:1552—1610

【介绍】:

来华传教的天主教耶稣会士。

号西泰,意大利切拉塔(Macerata)人。出身于贵族家庭,少年就学于故乡的耶稣会书院。20岁时就学耶稣会主办的罗马学院,得着名数学家克拉委奥(Clarius,中文简称丁先生)等人的指教,广泛涉猎自然科学各个领域。后加入东印度传教团,于印度居留四年,1582年抵达澳门,次年入中国内地传教,先后至肇庆、韶州、南昌、南京等地。

明万历29年(1601)定居北京,万历38年于北京病故。万历帝认为其“慕义远来,劝学明理,着述有称,宜加优恤”,赐墓地一块,京兆尹王应麟撰有碑记。

他通过介绍西洋学术为传教开路,在中国士人的帮助下,翻译、介绍了欧洲的古典哲学、逻辑学、艺术以及包括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天文历算学、武器军火制造在内的自然科学。为了传教,他还潜心研究中国典籍,调查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民情风俗,努力调和中国文化与基督教教义的矛盾。

他利用儒家思想论证基督教教义。

“吾天主乃古经书所称上帝也。《中庸》引孔子曰:‘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天主实义》上卷第二篇)。对于中国的祖先崇拜以及纲常名教等伦理道德观念,采取尊重、利用或不干预的态度。

利玛窦的传教活动在上层官员及士大夫中产生了影响。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等人受其影响因以入教。

他们积极倡导“天儒合一”,肯定基督教伦理思想和儒家伦理思想“脉脉同符”,声称:“夫‘钦崇天主’即吾儒昭事上帝也;‘爱人如己’即吾儒民我同胞也”(《方豪六十自定稿》上)。基督教关于上帝用天堂、地狱以赏善罚恶等教义亦得到他们的赞赏,认为它能“令人为善必真,去恶必尽”(刘准《天主教传行中国考》)。

利玛窦的传教活动开“西学东渐”的端绪,客观上促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西方基督教伦理思想亦因此传入我国。他的汉文译着共19种,其中编入《明史·艺文志》的有6种,《四库全书》收录或存目的有13种,主要有《天主实义》(又名《天学实义》)、《几何原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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