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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

书籍:中国伦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7 18:45:1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国伦理大辞典》第315页(525字)

【生卒】:1610—1680

【介绍】:

清初戏曲家。

字笠翁,浙江兰溪人,20余岁成秀才后,曾多次参加乡试,均不第。明亡后,不复应科举。因家道中落,乃移家杭州,后又迁居南京,从事着述,并组织以姬妾为主的家庭剧团,在达官贵人府邸演出自编自导的戏曲,借以“打抽丰”维持生计。他留下的着作较多,计有文集《笠翁一家言》,小说《无声戏》、《十二楼》等,杂着《闲情偶寄》和传奇《笠翁十种曲》。

他在戏曲创作中强调维系封建教化,“务存忠厚之心”,“以之劝善惩恶”。借助于寻欢作乐、打情骂俏的通俗喜剧和闹剧来宣扬纲纪伦常,以挽救世风、助益社稷。他强行把风流和道学绾合在一起,在《慎鸾交》一剧中,他借主角华秀之口提出:“崇尚风流者,力排道学;宗依道学者,酷诋风流。”这种看法太过于片面,“依我看来,名教之中不无乐地,闲情之内也尽有天机。毕竟要使道学、风流合而为一,方才算得个学士文人。”这种思想其实正是当时现实的反映。进入封建末世的清代,宋儒所倡导的那种僵硬的道学受到淫靡世风的侵蚀、逐渐变成没有灵魂的躯壳,而淫靡世风也愈来愈需要借助道学的庇护。因此,信奉道学者可以不避风流,沉迷声色者照样大谈性理,这正是清代的普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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