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衡力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第118页(1134字)
这是K·加尔布雷斯的经典着作《美国资本主义》(1952)一书中所提出的一个重要的概念。
加尔布雷斯指出,经济权力的集中,并不像正统经济学特别是反托拉斯倡导者们所一惯认为的那样,是一种社会的邪恶,而是正相反。因为抗衡力量作为一种机制,可以有效地制止集中化的权力。所以,抗衡力量应当取代反托拉斯而成为政策制定者的武器库中优先选择的武器。
按照加尔布雷斯的观点,对某一厂商市场权力的实际或真正限制,不是由它的竞争者施加的,而是由它的需求者和供给者施加的。
这些需求者或供给者不是从市场(买与卖)的同一方面而是从对立方面来限制厂商的。这样,“私人经济权力便为那些受制于这种权力的人们所形成的抗衡力量所抑制。正是前者产生了后者”。在市场一方存在的一种垄断必然会产生某种刺激,使得在其供给者或需求者方面发展出能够维护自身利益而免受剥削的力量。
正题产生了反题,由此形成了一种抑制和平衡体系,它使得经济整体能够正常运行,并导致了美国资本主义的稳定。最重要的是,这种抑制和平衡体系免除了政府通过实施现已陈旧的反托拉斯法来限制集中性经济权力的义务。
政府不必再为特定市场上竞争的衰减或卖方数量的稀少而担心,由私人经济权力集团所产生的任何长期剥削的危险都可以依赖抗衡力量来消除。
由上可见,抗衡力量主要是通过创造一种双边垄断或双边寡头(或二者兼而有之)局面来发生作用的。
在市场一方存在的垄断将为市场另一方出现的垄断所中性化。因而,一种抑制与平衡体系是建立在双边权力集中的基础之上的。
按照加尔布雷斯的解释,现实中的劳动市场是抗衡力量发生作用的最明显的地方。在这里,巨大的工会在全行业乃至整个经济的范围内同雇主协会共同地举行谈判。
工会这种抗衡力量不仅仅限于保护工人免受大公司集中权力的剥削,实际上如果成功的话他们还可能分享公司的市场权力的好处。这样,加尔布雷斯便为劳动市场上的双边垄断提供了理论论证:它可以防止单方面的剥削,并允许一个垄断者分享另一个垄断者增加的收益。
抗衡力量理论提出以后,引起了经济学家的广泛讨论。一些人从理论研究与经验考察两个方面分析了抗衡力量亦即双边垄断的形式、特点及其经济后果。他们认为,抗衡力量并不是一个每逢紧急关头总能化险为夷的超人,似乎凭借他就可以解决先进的工业化国家中的垄断、寡头、卡特尔问题。它未能提供一个可信赖的机制来约束产品价格,也没有能制止在重要的产出与投入市场上有组织的权力集团之间或者秘密或者公开的垂直型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