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制农业

书籍:现代农村经济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9:57:0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农村经济辞典》第108页(657字)

指氏族制农业瓦解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以奴隶主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农业。

奴隶制农业的基本特征是:(1)奴隶主占有全部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直接生产者——奴隶及其全部产品;(2)奴隶在奴隶主的棍棒和皮鞭下,使用笨重的工具,从事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3)用于交换的产品很少,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奴隶制农业代替氏族制农业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其原因是:(1)大批战俘不再被杀掉,而被用来从事农业生产,减少了对劳动力的破坏,促进了生产的发展;(2)大批生产资料和大量奴隶集中在奴隶主手中,为组织大规模的简单协作和某些复杂协作提供了可能,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3)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剩余产品的增多,为农业和手工业、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进一步分工提供了可能。但是,由于奴隶制农业是建立在对直接生产者实行极端野蛮的暴力强制基础上的,因此,奴隶制农业发展的后期,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具体表现在,由于奴隶主对奴隶残酷的剥削和压迫,(1)造成大量奴隶过早地死亡,严重地摧残了最基本的生产力;(2)引起奴隶们的仇恨,经常采取虐待牲畜、破坏工具和逃亡的办法表示反抗,为此,奴隶主不得不计奴隶使用最笨重和难以破坏的工具劳动,从而阻碍了生产技术的进步;(3)奴隶主只图享受,不关心生产技术的改革进步。

奴隶制农业发展的后期,有的奴隶主为了缓和奴隶的反抗,把土地分成小块租给奴隶经营,于是在农业中出现了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随着它的发展,奴隶制农业便逐渐被封建主义农业所代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