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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9:49:0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18页(253字)

对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为了加强对个体工商业户的引导、制约、管理、监督,促进其健康发展,于1986年我国财税部门开始对城乡个体工商户单独开征所得税。课税范围包括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其他行业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的所得。

实行7-60%的10级超额累进税率,同时,对全年所得超过5万元的,按超过部分的应纳所得税额加征10%至40%的所得税。

采取按年计征、分季(或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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