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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输平准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01:3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48页(733字)

封建王朝调控商品运销、平抑物价、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

属于官营商业的性质。

均输始于武帝元狩年间(公元前122-177年),由大理财家桑弘建议实行,具体指中央政府调节、控制商品的运输。初始实行的主要原因,是各地向京师进贡土特产品,长途运送,不但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具有的贡品因长途运输被损坏,有的贡品价格低廉,又不为朝廷所需,其本身的价值往往不足抵偿运输费用,真是既劳民又伤财。因此,汉武帝便采纳桑弘羊的建议,在各地置均输官,负责对进贡物品进行归类整理,凡中央不需用的贡品,则由工官制造运载工具,均输官将之运输到行情好、售价高的地方出售,收入一律上缴中央。对京师需用的物品,由均输官就近就产地购买,运送京师。

平准指封建政府通过对商品的收购、抛售平抑物价。它源于春秋时期齐国管仲的准平法或轻重法,并由战国魏国李悝的平籴法发展而来。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于京师在大司农下设平准官,负责专门收集,统一调配各地的货物,组成一个总商行,在各地设置的均输机构成为分商店,全国组成了一个四通八达的商业网,物价贱时买进,贵时卖出,以调剂有无,平抑物价。

汉代以后,均输平准的方法被进一步发展,只是各个朝代所叫名称不同。

均输平准的作用主要有如下几点:1.通过贱买贵卖可以获得商业利润,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2.防止了屯积聚奇,平抑了物价,剥夺了富商巨贾的暴利。3.保证了京师优质物品的供应,促进了各地土特产品的生产与流通。

但在推行的过程中,由于官吏腐败,也产生了一定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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