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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

书籍:黑格尔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6 14:50:02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吉林人民出版社《黑格尔辞典》第564页(5857字)

黑格尔从思辨思维的观点出发,认为只有对上帝的本性、宗教的内容做思维的考察和把握,才是科学的神学。

他按此观点系统地评述了历史上出现的各种形式的神学学说:从经院神学到近代神学,以及情感神学、自然神学、理性神学等。

①论作为一门科学的神学及其对象、内容。

(1)神学是“关于神的科学”(格15·329),是研究宗教信仰的科学(参见小逻·107)。“但如果神学只是一些宗教教义的外在的列举与汇集,则这种神学尚不得称为科学”(同上)。

只有那证明精神的内容是以科学的方式来认识的神学,亦即对宗教内容达到思维的把握,从而用善、道德和宗教的标准来看待心情和情感的神学,才称得上是科学的神学,是科学的宗教,是宗教“最成熟的形态”(格16·204,参见小逻·107,格10·124)。

(2)教皇的、教会会议的、主教和教父的历史,关于外在历史内容的批判性研究,对圣经章节、版本的研究,等等诸如此类的研究诚然也是神学的内容。但“神学,作为关于上帝的学说,其主要的唯一的对象是上帝的本性”(史三·279-280)。神学“只有在它把上帝作为对象的上帝认识”时,才有意义(格16·194)。

②经院神学和经院哲学。

神学由公元八世纪,甚至更早地从六世纪开始,差不多直到十六世纪,始终占统治地位(参史三·287)。

(1)经院神学是从思维和理性上培育宗教的科学,是努力从思维把握天启宗教深奥学说的科学(参见格20·25)。

(2)“经院哲学本质上就是神学,而这个神学直接地就是哲学”(史三·279)。

在这里,哲学和神学都以绝对精神——上帝为对象,所以“哲学和神学是没有分开的”,哲学即神学。(史三·282,参见格10·445)。基督教的统治,使中世纪的哲学包含了基督教的原则。

这个原则对思维提出了最高要求,因为其中的理念是彻头彻尾地思辨的。

“这个思辨原则的一个方面是,必须用内心去理解理念——我们姑且把个别的人叫做内心。而直接的个别的人与理念的同一性即在于圣子,媒介者被理解为这一个人;这就是精神与上帝在内心方面的同一。

这种结合的自身,由于它同时是上帝与上帝的结合,因此是直接地神秘的、思辨的。所以这里面便包含着对于思维的要求,这个要求就是最初教父们、后来经院哲学家们所要满足的”(史三·279)。

(3)但是,经院哲学的“理论、思维都为一个绝对的前提所束缚,这个前提就是教会的教义,这些教义本身诚然是思辨的,但却采取外在对象的形态”(史三·283)。这就决定了中世纪“哲学的特征是先有一个前提的一种思维、把握、哲学论证。它并不是思维的理念的自由活动,而是为一种外在性的形式或前提所拘束着”(史三·279)。哲学隶属于已经确定的信仰内容之下,是教会的一种忠实工具(参历·445)。

总之,“经院哲学整个讲来却完全是野蛮的抽象理智的哲学,没有真实的材料、内容。它不能引起我们真正的兴趣,我们也不能退回到它那里去(参史三·322)。“哲学必须从基督教出发得到复兴”(史三·284,参格15·47)。因为在经院哲学中,思想和信仰的对立是必然的(参历·445)。

(4)经院哲学家的方法和方式是:在他们研究的工作中,“思维活动完全从一个现实界、从一切经验分离开;完全说不上对现实界加以吸取,并通过思想予以规定”(史三·280)。“经院哲学便把灵明世界、上帝以及上帝的一切属性当作主题”。

这样,经院哲学家沉沦于有限概念的无穷运动里,用抽象概念处理范畴,以正规呆板的三段式形式进行推论。而这是由于他们片面地采取了亚里斯多德的哲学,主要是他的《工具篇》。

经院哲学家由于他们惯于作无穷的支离烦琐的分辨而得到坏名声(参史三·280,282)。

(5)经院哲学这一名称的起源大致是这样的:自查理大帝时代起,隶属于大教堂或大修道院的经院,“有一个监管经学教员的监督叫做‘学者’(scbolasticas);他同样作关于最重要的科学——神学的演讲”。以后这个名称保留下来了。但“只有能够科学地成体系地讲授神学的人才是经院哲学家”(史三·278)。

(6)在经院神学的早期,研究的真正内容是教会的教义(参历·485)。以后经院哲学进一步的工作是:第一,把基督教教会的教义建立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上;第二,对教会的全部教义加以系统的研究;第三,补充教义中心概念所没有决定的问题(参史三·289)。

安瑟尔谟可以看作是经院神学的奠基人。他和阿柏拉尔的贡献在于把哲学引进神学(参史三·296)。

他致力子用哲学方式去考察并证明教会的教义,提出了所谓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这是“第一次真正的形而上学的证明”,是使他在哲学史上出名的证明。

这一证明表明安瑟尔谟“认识到了思维与存在这一最高的对立的统一”。但这一证明是形式逻辑的(参史三·290、291、293),并受到高尼罗、康德等人的批评。

比埃尔·隆巴德和托斯·阿奎那是把教会教义系统化的最主要代表。

前者提出了经院神学的整个体系。

后者的《神学大全》是“整个经院神学的主要着作”,以后的经院神学就从事于发挥这一着作(参史三·297、299)。

和亚里斯多德着作的接触体现了经院神学进一步工作的第三个方向。

12世纪末以来,西方神学家进一步注释和论证亚里斯多德的着作,“他们对于亚里斯多德的崇拜、称赞、尊敬已到了极点”(史三·302)。但“经院哲学家把亚里斯多德的哲学作为外在的东西接受过来”(同上书·328)。

③近代神学。

(1)近代神学讨论宗教甚于讨论上帝。

“它所要求的只是人应当有宗教,这是主要之点,至于人是否知道关于上帝的什么东西,则被当作无关紧要的问题,或者认为这完全是主观的事情,因为据说人原本不知道上帝是什么”(格15·114、62)——这就是近代神学的基本立足点。在这个问题上,“中世纪的神学比近代的神学高得多。天主教徒决没有野蛮到竟会说永恒的真理是不能认知的,是不应该加以哲学的理解的”(史三·296,参格15·114)。

(2)近代神学把宗教看作只是一种主观情感的东西,并否认认识上帝的本性,它只有一个没有客观规定性的上帝。

近代神学对具体的丰富的上帝概念没有自己的兴趣。

于是,“属于上帝具体本性学说的东西,却被他们单纯地当作历史的东西”(格10·461一462)。这就使得在近代神学那里,“神的内容还是给予的,不是认识的,仅仅视为消极地保存在信仰里”(格16·195、参见格16·203)的东西。

(3)黑格尔认为,“在以前,精神的最高兴趣在于认识上帝和探讨它的本性,只有在这项事业中精神才得到安宁,如果它不能满足这种要求,那它就认为不安宁,并且认为自己是不幸的,对上帝的认识而在内心中引起的精神斗争,被看作是精神所知道的和所体验到的最重要事情,任何别的兴趣和认识都被认作是毫无价值的”(格15·52-53)。

近代出现的主张上帝不应被认识和不可认识的观点,乃是“人类屈辱的最后表现”,并且“同基督教的伟大本性相对立”(格15·53~54)。

(4)“近代的神学观念,一方面是按照被当作基础的圣经文字而制订的,因之个人的观念和思想的全部工作只是注释性的;宗教应该保持在实证的形式中,因此宗教便是一种被接受的、现成的、纯然以外在方式设定的、启示的东西。而这些文字、这些经文又同时具有这样的性质,给各人随意解释以极大限度的自由”。

于是,另一方面,正如《圣经》上所说:“字眼使一切僵死,精神却使人获得生命”(史三·241-242)。

(5)近代哲学把消除思维和存在的对立作为自己的任务,当作自己的全部兴趣。”因此思想是比较自由的,所以我们现在把思维与神学的统一抛开”,“当思维独立地出现的时候,我们就与神学分开了”(史四·56)。

④情感神学。

(1)情感神学认为“不应当把上帝的知识规定在能理解的理性中;上帝的意识仅仅来自情感,人同上帝的关系存在于情感的范围内,而不能超越这范围进入思维”(格15·67)。

(2)如果从情感(Gefühl)出发,把情感作为最初的、原初的东西,并且认为宗教表象来自情感,就这一方面来说,即只要原初的规定存在于精神的本性之中,这是正确的。但是另一方面,情感又是如此地不确定,以致于一切都能包含在它之中,并且关于这存在于情感之中的东西的知识并不属于情感本身,而只是由形成表象的那些教化和教义所产生的”(格15·160-161)。

(3)“真理的内容实质也可以说是表现在两种语言里,一为情感的、表象的、理智的,基于有限范畴和片面抽象思维的流行语言。另一为具体概念的语言”。

但是,“精神作为情感还是一个没有对象的内容,只是意识的一个最低阶段,甚至可以说是在一种与禽兽有共同形式的灵魂里”。因此,“那消沉的令人心情严重的宗教情绪,必须扬弃它的悲观苦闷、颓丧绝望之情,使之转变为构成新的新生的主要成分”(小逻·12、13)。

(4)“情感是主观的东西,属于作为单个个体的我的东西,就情感而言我是自己依据自己”(格15·71,)感觉是主观的偶然的存在的立足点。

因此个体的事情就在于把真实的内容赋于他的情感。

“但是一种只描述情感的神学依然停留在经验、历史故事以及它们偶然存在的领域内,还没有同具有内容的思想发生关系”(格15·145)。因此,用我们的情感来证实上帝,那上帝就是偶然的(格15·143),“如果宗教只是作为情感而存在,那么它将逐渐成为无表象的、无活动的东西,最后会丧失所有的确定的内容”(同上书·146)。

⑤自然神学。

(1)自然神学“研究上帝的概念或上帝存在的可能性,上帝存在的证明和上帝的特性”(小逻·106)。

但这是用知性的观点来研究。因此上帝概念只是一个空洞抽象的无确定性的存在,一个纯粹的实在性或实证性(参同上书)。

(2)“以往的自然神学把上帝看作只是意识的对象,它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因为它在考察上帝理念时,以上帝原本只是〔客观的〕本质。

尽管它也提到精神或人格的名词,但它不是彻底一贯的。如果它彻底贯彻下去就必然要达到另一方面,即主观的方面,自我意识的方面(格15·84)。

⑥理性神学。

(1)理性神学也是研究上帝概念或上帝存在的可能性,以及上帝存在的证明和上帝的特性。但这种神学“不是探讨上帝的理性科学,而只是知性科学,其思维仅仅活动于抽象的思想规定之中”。因此理性神学“所得到的关于上帝概念只是些肯定性和实在性的抽象概念,而排斥一切否定性的概念”(小逻·107、108)

(2)理性神学的第一个问题是确定理性本身究竟能够认识上帝到什么程度;第二个问题涉及到上帝存在的证明。

这一用知性观点的证明,以“上帝的存在是依赖另一些规定,这些规定构成上帝存在的根据”(小逻·108)。这显然是“不对,因为上帝应是一切事物的绝对无条件的根据,因此绝不会依赖别的根据”(同上书·109)。

(3)在教义学的认识和规定中,理性作为理念的成分是有价值的。这一情况起初是这样的:即教义内容和圣经作为这一开端的实证基础仍然保留着,思维作为对圣经的解释只应当采用圣经的思想。“但是,理智实际上事先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观点、自己的思想,然后才来考察,怎样按照它自己的观点、思想解释基督的教言。《圣经》中的话语本来是不系统的叙述,只是〔反映〕基督教在它产生之初的状况;而精神〔的任务〕在于把握和解释它的内容。

由于圣经诠释学需要求教于理性,于是所谓理性神学就应运而生,并且同教会的教义概念开始对立起来”(格15·45)。同时,理性神学也不停留在只作为圣经解释学而固守圣经这一基地。而是作为自由的认识,理性神学总是给自己提出对宗教、宗教内容的关系。

关于上帝的学说也就进一步进入上帝的规定性、特性、情况。认识占有这一确定的内容并证明这一内容属于自己。认识一方面根据它的有限方式把无限理解为某一确定的、抽象的无限,而另一方面它又发现,所有特殊的特性对这无限性来说又是不相称的。

“这样一来,它就把宗教的内容化为乌有,并且使得绝对对象成为完全贫乏空疏的东西,(格15·46、47)。

(4)“理性主义口头上老是挂着理性,但实际上那只是枯燥的理智、抽象的思维,从它里面一点也认识不到具有自我思维成分的理性。这种理性主义,在内容与形式两方面,都是与哲学相反对的。它使得内容、使得天国空疏化,一切的一切都被降低成有限的关系。

即单就形式而论,它也是与哲学相反对的。因为它的形式只是抽象推理,不自由的抽象推理,而不是把握本质。

“因此哲学对于新近神学中的所谓理性主义是持反对态度的”(史一·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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