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阶级斗争为纲”是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左”的错误方针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25:0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3页(836字)

党的十四大报告在对我国14年改革开放伟大实践进行总结时指出:“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毅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左’的错误方针,把全党全国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从而实现了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

早在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八大就宣布,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但阶级斗争仍然存在,包括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因而认为可以放松警惕性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同他们进行坚决的斗争,而这种斗争又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制。同时,认为党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到经济工作上来。

党的八大作出的结论是正确的,但后来由于种种国际因素的影响,加之党内“左”的错误思潮的滋长,我们党又动摇了这一正确的判断。1957年9月,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对八大的正确分析做出了否定的决断,重新提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此后,“以阶级斗争为纲”成为党的根本指导思想。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党再次重申和确定党的八大的正确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已不是两大对立阶级的斗争,“我们国内现在还存在着极少数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我们决不能放松同他们的阶级斗争,决不能削弱无产阶级专政”。但是,“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应该按照严格区别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去解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而再不能把阶级斗争看成是“纲”,是主要的任务。因而“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