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多种分配方式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31: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06页(1227字)

这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除按劳分配以外的分配方式。

克思主义认为,分配方式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结构,就决定了分配方式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多种分配方式,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以交换为前提,交换以等价为条件,收入与投入相适应,因而必然产生多种分配方式与收入形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种分配方式主要有:一是按劳分配以外的其他劳动收入分配。在我国现阶段,这类劳动收入主要包括:(1)城乡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收入。

(2)私营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与外商独资企业中劳动者的工资收入。(3)国营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的收入。

(4)离退休人员再就业的收入,等等。这类劳动收入,不是像按劳分配那样由公有制单位以劳动为尺度进行统一分配,而是直接从市场中获得,因而其分配机制是市场分配机制。

二是凭资分配。即根据资金或资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者投入经济活动的资金或资产数量,依一定比例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

在我国现阶段,凭资分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企业用自有资金投入而带来的收入。(2)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中的“留足集体的”部分,以及农户凭资或凭自有生产资料所得的收入部分。

(3)租赁企业中租赁者向国家或企业上缴的租金,以及租赁者对企业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4)股息和红利收入。

(5)银行存款利息。(6)外资集团和私营企业主要收入的绝大部分。

三是按经营收益分配。即以经营(经营能力和经营水平)为尺度分配社会产品。

其具体表现形式是:企业经营好,经营收益的量大,经营者所得就多,反之,所得就少。

按经营分配有以下几种收入形式:(1)经营性劳动收入,即经营者根据自己付出的经营性劳动量,参与其经营收益量的分配而形成的收入。(2)创新收入,即由于提供创新劳动而得到的收入。(3)机会收入,即由于外部因素及其变化而形成和引起的收入,如由价格因素、政策因素等引起的机会收入。

四是按社会保障原则实行的分配。这主要指国家为了保障社会公平和各部门、各地区和各行业的协调发展而采用的一种分配方式。目前,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收入形式:(1)福利性收入。包括社会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的生活费、医疗费、保险费、独生子女费、消费品价格补贴等。

(2)扶持性收入。包括对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的价格补贴,以优惠贷款和财政拨款等形式,对农村贫困集体和贫困农户,以及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3)鼓励性收入。包括采取向上浮动工资和发放“进山费”等方法。

鼓励科技人员和其他知识分子到农村、山区和贫困地区去工作。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并不意味着各种分配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完全同等的地位和作用。从理论和实践上,我们都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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