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的生活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36:2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21页(853字)

这是我国指导经济工作的基本原则。

在经济工作中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如何正确处理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与进一步发展生产的关系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曾经犯过错误,过分强调发展生产、增加积累,而忽视了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明确提出了“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经济工作基本方针,在大力加快改革和建设的同时,大幅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进行经济建设是统一的。进行经济建设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会调动人们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因此,在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问题上,必须处理好两个关系:首先要处理好积累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要安排好人民生活,至少应在保证人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考虑经济建设规模;其次,要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改善人民的生活,照顾了人民的当前利益,发展生产,则是考虑了人民的长远利益。不照顾人民的当前利益,就无法组织人民去争取长远利益,但是只注重当前利益而忽视发展生产,忽视人民长远利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就会成为无水之源,就不能长久。

因此必须把群众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统一起来,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的生活。从根本上说,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必须建立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根据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靠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生产部门的共同增长,生产资料的优先发展,是整个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前提,就是说,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靠整个社会生产的发展。从这一点出发,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改善人们的生活,就要求一定时期内人们所能达到的生活水平不能超过社会生产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幅度不能超过社会生产增长的幅度。从长远观点看,只有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立在社会生产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才能保证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水平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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