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41:3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34页(1022字)

指国家制定的各种税收法令、税收法规和征收税款的管理办法、管理体制的总称。

它是国家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范。税收制度属上层建筑,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强制性。它体现一定社会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为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实现国家的职能服务。

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中,税收制度是压榨和剥削劳动人民的手段,为剥削阶级利益服务的。

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制度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对国民经济的各项活动实行调节的重要工具之一,为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包括税种、课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纪律、减税免税等项。税种就是国家税收制度中规定的税收种类;课税对象就是课征税收的目的物,也称课税客体,意为对什么实行课税;纳税人是指按法律规定负有缴纳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是纳税义务人(法人或自然人)的简称;税目是指各个税种中对课税对象具体规定的应征税的项目;税率是指计算课税对象每一单位应征税额的比率;纳税环节是指应纳税的产品从生产到消费整个过程的诸多环节中规定应征纳税款的一个或几个环节;纳税纪律就是纳税者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包括交纳期限、违章惩罚规则等;减税免税是国家对某些纳税人、课税对象给予照顾和鼓励的一种特殊规定,按政策免交全部应纳税款的称免税,免除一部分的称减税。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税收制度体现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法律手段,也是保证税收实现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和调节社会分配的重要途径。

我国的税收制度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而建立的。它要体现需要和可行的关系,有利于国家集中必要的资金;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保证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实行区别对待合理负担的原则。税收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国家政权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变化,经常进行一些必要的修订和补充。我国的税收制度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还很不完善。

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充分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更好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税收制度还将不断调整和改革,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多渠道、多环节、多税种的社会主义新税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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