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46: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43页(834字)

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形式,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简称。

我国的集体经济主要是在50年代通过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小商贩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来的,另有一部分是在政府的指导下,由人民群众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联合组成的。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它与全民所有制经济有着共同点:以生产资料公共占有为基础,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实现了直接结合,消灭了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目的是为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个人消费品分配基本上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与全民所有制经济相比,集体经济的特点是:(1)公有化程度比较低,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不属于全体劳动者所有,而是分别属于各个集体经济单位的劳动群众公有;(2)一般说,它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统一在一起的;(3)生产和经营具有独立性,国家主要通过征购任务、预购合同等方式纳入计划,在服从国家计划宏观调控、政策、法令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要和本单位的具体特点,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4)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产品分配由各单位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视生产和收入的状况,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在集体内部进行,不同的集体经济单位之间,存在着分配上的差别。在我国,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可以分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两大部分,它包括城乡所有使用集体投资创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一起,共同构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它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适合我国生产力的状况,对促进我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繁荣经济,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扩大出口,积累资金,安排就业等,都起着重要作用。

在社会主义阶段,它将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长期并存,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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