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济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46: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44页(937字)

建立在劳动者个人占有少量生产资料和个人劳动基础上的一种小私有制经济。

主要指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以及个体运输业、小商小贩和个体服务业等。个体经济具有三个明显特征;(1)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2)个体生产者和经营者一般都自己参加劳动,产品归自己所有;(3)生产经营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小、比较分散,资金少、技术落后,并且经济上不稳定,有向两极分化的自发倾向。个体经济是一个十分古老的经济,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

它不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先后从属于奴隶主私有制、封建地主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从未在社会经济中占统治地位。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个体经济逐步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到1956年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绝大多数成为城乡集体经济。由于长期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对个体经济在社会主义时期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个体经济没有获得应有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鉴于个体经济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着不可或缺的有益的补充作用,个体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我国现阶段的个体经济,就其性质而言,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一种小私有经济,是一种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新型的小商品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大工业相联系,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辅助形式和必要补充,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

个体劳动者同社会主义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一样,在政治上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经济上都是全民所有制的所有者。

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的条件下,允许个体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是我国生产力水平低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要求,它不但有利于群众,也有利于国家和集体。

这主要表现在:(1)个体经济便于分散生产和分散经营,有利于挖掘劳动潜力,为市场提供多种多样的商品,特别是品种繁杂的小商品;(2)它的经营方式灵活,小型多样,简便易行,有利于搞活经济、扩大就业和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3)它不受劳动时间和经营场所的限制,可以走街串巷,服务上门,方便群众;(4)它可以节省国家投资,增加财政收入,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具有拾遗补缺的作用。个体经济作为小私有经济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国家必须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引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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