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53:1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60页(1198字)

在不改变所有权的条件下,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适当分离的原则,在一定时期有条件地把企业承包给集体或职工个人经营的一种企业经营方式,是经营责任制的一种形式。

承包经营通过承包合同或承包协议确定承包关系,承包关系一经确立,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均享有规定的权利和承担规定的义务。我国的承包经营方式是在“文革”动乱结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经营方式。承包经营首先在农村中实行,出现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且正在完善和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承包经营的方式也在城市企业中得到了推广,建立了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

承包经营的基本原则是,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承包经营的基本特征是,企业的所有权不变,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照章纳税,自负盈亏。

承包经营的主要指标,有上交利润、技术改造、产品质量、物资消耗、固定资产增值、工资总额等。承包经营的类型,按承包对象划分,有集体承包、车间或班组承包、合伙承包、个人承包等;按承包经营的内容划分,有专业承包、综合承包、联系产量或不联系产量承包等。

采取什么形式,包括哪些经济技术指标,选择何种承包对象,可从不同企业的实际出发,根据其规模大小、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社会经济效益等具体情况,择优选定。

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对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出,实行承包责任制,要运用法律手段,以契约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之间、企业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要通过竞争产生合格的经营者,以企业经营成果包括资产增值作为奖罚经营者的主要依据,促进大批精明强干、勇于开拓的企业家在市场竞争的风浪中涌现出来;要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完善企业内部各种经济责任制,整顿劳动纪律,严格科学管理;要注意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经营者的管理权威和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相统一,形成经营者和生产者相互依靠密切合作的新型关系。承包经营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伟大创造,它打破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不正常现象,把企业的经营成果同国家利益挂钩,同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能够更好地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的责权利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经济效益,推动企业改善经营机制,给企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有益探索,是改变传统的国有国营的一种有益的尝试,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状况,已经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承包经营这一经营责任制形式必将日趋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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