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平衡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53: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59页(809字)

指银行信贷资金来源与运用之间的对比关系。

我国银行信贷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各项存款(企业存款、财政存款、基本建设存款、机关团体存款、城镇储蓄存款、农村存款等)、债券、对国际金融机构的负债、流通中的货币(指现金)、银行自有资金等。信贷运用主要是各项贷款(工业生产企业贷款、商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农业贷款、城镇集体及个体工商贷款等)、黄金占款、外汇占款、在国际金融机构资产、财政借款等。当信贷资金来源等于运用时,即信贷收支是平衡的;信贷资金运用大于资金来源时,出现逆差,即信贷收支是不平衡的;信贷资金来源大于资金运用,则出现顺差,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般是很少发生的。银行信贷收支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重要渠道,搞好信贷平衡是实现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一个重要方面。

信贷收支平衡与财政收支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财政性存款和国家财政拨给银行的信贷基金,是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

如果财政收支不平衡,会直接影响信贷平衡。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物资的运动必须借助于货币才能进行,信贷资金的运动反映了物资的运动,银行的存款和放款都代表着相应的物资。

信贷支出大于收入,多支出的货币就会缺乏物资保证;信贷资金支出小于收入,就意味着有相应的“剩余”物资未被充分利用,这些都会影响到物资的平衡。

因此,信贷平衡是财政、信贷、物资综合平衡的集中反映。

在实际工作中,信贷平衡是在经济运动不断的不平衡(即收大于支或支大于收)中实现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一定时期内要求信贷收支大体平衡是可以做到的,而且是信贷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

必须努力做好信贷平衡工作,促进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实现信贷平衡,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1)动员社会上一切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扩大信贷资金来源;(2)做好信贷计划与执行工作;(3)保持货币流通量与商品流通量相适应;(4)要搞好财政与信贷的综合平衡,合理确定财政增拨信贷资金数额。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