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00: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82页(919字)

一般指建国初期,我国借鉴苏联的经济体制模式逐步建立起来的,以中央高度集权并主要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为特点的经济管理体制。

经济体制是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简称,是一定社会经济的组织形式、权限划分、管理方式、机构设置等整个体系的统称。从新中国成立到50年代中期,在没收官僚资本、实行土地改革、统一全国财政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了绝对优势,提前完成了第一个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在这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全国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

这种体制在一定时期内有利于国家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重点建设项目,特别在建国初期,对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有效地实行计划控制,保证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进行和整个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历史作用。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这种体制的弊端也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权力过度集中,计划统得太多太死,财务上统收统支,物资上统购统销(或统购包销),外贸上统进统出;政企职责不分;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严重等等。这种状况,束缚了我国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阻碍了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围绕中央和地方在经济管理权限方面如何划分的问题,先后在1958年、1961年和1970年都作过几次改革的尝试,由于这些改革都未涉及商品、市场经济,未能触及赋予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的中心问题,因而都没有能从根本上改变原有体制的僵化模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十多年的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环节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显着的成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这就为彻底改变原有的全国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指明了方向,必将进一步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使中央和地方之间,国家、企业、职工之间建立起新型的关系,共同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发挥各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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