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17:3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228页(1492字)

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是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

(1)社会主义制度比较资本主义制度能够更大地解放生产力,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道路。资本主义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不可调和的,严重束缚着社会化生产力的发展。

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虽然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但因为社会主义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这种矛盾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有质的不同,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基本是适应的,不适合的方面是次要的、暂时的,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不断调整、完善,即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力量加以解决。这就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了比之资本主义更加优越的条件。

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人剥削人的不合理制度,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的主人;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形式,全体人民有共同的政治理想、道德观念;特别是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更能够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所有这些都为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即大力发展生产力,使社会主义生产力以比较资本主义更快的速度发展,开辟了更加宽阔的道路。

(2)社会主义制度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方面的需要为发展生产的唯一目的,最终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组织发展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剩余价值,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私欲。

社会主义坚持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其他所有制形式为补充的社会制度,社会财富属于全体人民。国家组织和发展生产的唯一目的是富国强民,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社会主义这一根本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不会产生资本主义社会富的越来越富,穷的越来越穷的畸形发展。我们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依靠合法手段先富起来,目的是使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带动和引导后进的地区和个人共同发展,逐步达到共同致富。

这是资本主义不可能做到的。(3)生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全体人民享受着比较资本主义更加平等的政治和民主权利。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管理国家的最根本的权力实际操纵在少数有钱人手中。

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与政党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人民是社会的主人。

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前提下,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一种政治制度,行使自己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虽然这种民主制度还要随着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不断发展、进步,逐步健全和完善,但是这种民主制度能够从根本上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权力,适合中国国情,已充分显示出了它与资本主义民主本质的区别和比较资本主义民主更加优越的本质特征。

(4)社会主义制度比较资本主义制度是一个更加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一个社会应该是全面发展进步的社会。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一些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物质文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确实取得了相当高的成就。

但是伴随着物质文明和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是根植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基础上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的普遍合理的存在和发展。这种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巨大反差,是资本主义本质的必然反映,是资本主义社会自身难以纠正和解决的。社会主义在致力于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仅教育科学文化迅速发展,而且人民群众的共产主义理想、道德、信念和同志式关系的建立和发展,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相映成辉。

这是社会主义生产力能够比资本主义生产力更高更快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又一本质特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