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23: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246页(710字)

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可靠保障。没有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1)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内容。

健全社会主义民主要从多方面入手,关键是使人民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因此,在实践中要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及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健全并有效地推动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和完善公民的民主权利及基层民主生活制度;以及加强社会主义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等。(2)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就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实践中,就是要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和法律制度,使党、政府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受到法律的规范和制约,一切活动都有法可依;要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所有公民都必须自觉地按照法律的规范活动,依法办事;加强对公安、司法、检察院等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监督,保证法律准确有效地实施;对一切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任何机构、团体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逍遥法外。一句话,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就是要使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民主和专政的各个环节,都能在法律的轨道上健康运转,从而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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