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级斗争及特点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23: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247页(1444字)

关于现阶段的阶段斗争及特点,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党的十四大再次重申了上述科学论断。指出: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不是阶级斗争,经济建设已经成为我们的中心任务。除非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这个中心”。

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正确分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阶级斗争状况,认真总结了建国以来在相当长一段时期由于没有能够清醒对待国内国际某些事件而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严重教训,拨乱反正得出的正确结论,是我们正确认识和理解现阶段阶级斗争及特点,自觉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根本前提。不承认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甚至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影响和冲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是“左”的错误思想的主要表现,是我们必须坚决防止和反对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现阶段,阶级斗争虽然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由于国内和国际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因为历史上存在的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祖国的统一大业还没有最后完成,我们还处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国际反动势力对我们的“和平演变”战略一天也没有停止,我国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社会主义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不可能完全防止某些社会成员以及我们党内的某些党员发生腐化变质的行为,不可能杜绝极少数剥削分子和各种敌对分子的产生。

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会有敌视社会主义的破坏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仍然会有贪污盗窃、腐化变质等新生的剥削分子,“并且这种现象在长时期内不可能完全消灭。同他们的斗争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但仍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或者说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155页)对于这种斗争的长期性,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正确的加以处理。因为现阶段的阶级斗争与以往历史上阶级社会的阶级斗争的性质已完全不同,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被消灭,那种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已经不存在,因此,处理和解决现阶段的阶级斗争,理所当然的不能照搬过去那种群众性的运动的方式和方法,必须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防止重复过去那种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整个过程中,四项基本原则与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对立和斗争是长期的,是现阶段阶级斗争的重要表现。这种斗争又往往同反对“和平演变”的斗争结合在一起。1989年的政治风波充分说明了这种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激烈的程度。

我们必须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严重危害和国外敌对势力对我的“和平演变”战略保持高度的警惕,充分认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

同时,因为斗争是长期的,不能靠搞运动的方法来解决,主要要靠说服教育的办法,而最终还是要靠我们的发展。总之,在理解和把握现阶段阶级斗争及其特点问题上,既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不存在的观点,又要坚决防止和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防止和反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冲击和干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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