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方针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24:5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249页(817字)

是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所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

其中心内容就是通过党内民主建设来逐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发扬和扩大人民的民主权利。这是我们党总结建国以来40多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历史经验,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条正确方针。它表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内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方面,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前提和关键。(1)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

我们党是一个拥有50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广大党员都在各级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处于领导和骨干的地位。因此,党内民主生活状况直接关系到、影响着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民主状况,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与监督。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2)党内民主规范化、制度化是社会主义民主走向制度化、法律化的一个前提。

只有党内民主制度化,才能保证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只有把党的活动、党的领导人置于全体党员的监督之下,担任国家和社会公职的党员干部及其活动才能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律的约束和监督之下。党内无章可依,社会必然无法可循。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也就不可能得到保障。

(3)党内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和党内监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发扬和扩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发扬党内民主同加强党的统一是一致的,必须把民主与集中、民主与纪律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党内民主同无组织无纪律、极端民主化等错误现象严格区分开来。

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关键是在民主集中制总的原则指导下,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制定和完善党员民主权利的具体实施细则;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和监督制度。党内民主建设的不断发展,必将逐步推进人民民主政治的建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