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制度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55:2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331页(626字)

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国家和地方行政机关中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亦即国家行政工作人员。

公务员制度是现代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的原则、规范和体制的统称,包括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在国外已为许多国家采用。

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中国共产党十三大决定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并以此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在继承和发扬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吸收近十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了国外公务员管理中的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功绩制原则、法制化管理等科学方法和原则,摒弃了国外“政治中立”、政务官和业务官“两官”分途等不适应中国国情与特点的做法,1993年8月14日由国务院公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于10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公务员义务与权利、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职务升降、工资保障福利、辞职辞退、管理与监督等作了规定。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对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影响深远的切实步骤,它将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人事干部工作的领导,保持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国家公务员的择优、廉洁,形成高效能的行政指挥系统,实现人事和干部管理制度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最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行政机关的新的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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