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停并转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02: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353页(1376字)

指我国国民经济调整和改革中为改善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而采取的政策措施。

“关”和“停”,是指那些产品产量供过于求,产品质量低劣,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很高,长期亏损、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关闭或停产整顿。在旧体制下,由于政企不分,条块分割,不按经济规律办事,大量重复建设,企业达不到经济规模,经济效益很差。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按国务院规定,企业长期达不到设计标准,产品质量过低,成本过高,或者管理混乱,长期亏损,在期限内不能扭亏为盈,应关闭或停产整顿。“并”,是指同类行业中“大而全”、“小而全”重复生产的企业要拆全改专,实行专业化协作和联合化生产,以改善企业组织结构,提高经济效益。“转”,是指长期亏损,产品质次价高又属长线的企业改变原来的生产方向,转而生产适应社会需求的产品。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过几次大的调整。

第一次大调整是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由于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左”的错误,由于片面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盲目扩大基本建设战线,影响了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挫伤了人民的积极性,加上连续三年严重自然灾害,农业、轻工业生产大幅度下降,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人民生活出现极大的困难。

1960年冬,党和国家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要求凡是没有原料,材料资源和消耗过多,产品质量低,成本高,长期亏损而又短期不能改变的企业,必须分别情况,或者关闭,或者暂时停止生产,或者同其他企业合并,或者转为生产其他产品。

通过这些,对于我国扭转困难局面和恢复、发展国民经济起了重要作用。第二次调整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

由于十年动乱和林彪、“四人帮”的长期破坏,国民经济中一些重大比例又重新失调。粉碎“四人帮”之后不久又出现新的“冒进”,加剧了国民经济比例失调。1979年1月,邓小平明确提出要从总方针上来一个调整。当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字方针,再次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

要求集中力量把农业搞上去,加快轻纺工业和能源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同时,压缩基本建设,调整企业规模,对没有销路,质量差,消耗高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经过努力,到1981年,我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逐步协调起来。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以城市为重点的改革和发展国民经济过程中出现经济过热,货币发行过多,物价波动过大,基础工业出现滞后现象。1988年9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治理整顿,压缩加工工业和非生产性建设规模,控制货币过量发行,改善产业结构。

在压缩建设规模中又采取了关停并转的一些措施,停建、缓建了一批加工工业和非生产性的楼堂馆所,合并转产了一些重复建设的企业。于是出现了第三次调整,到1989年治理整顿取得了显着成绩,为国民经济再上一个新台阶准备了条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发展完善,一种有别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新的“关停并转”还将继续进行,那些设备、技术落后,经营管理不善,产品不适应市场需求,经济效益低下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可能被淘汰,或者破产倒闭,或者被迫停产、转产,或者被其他企业兼并。这种市场竞争中出现的优胜劣汰的新的“关停并转”对企业是一种压力、动力,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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