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和全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责任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13: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384页(1103字)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一是加强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搞好党风;二是以模范行动和艰苦工作,组织和推动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党的根本任务之一,全党上下必须负起全面责任。《决议》中所提出的两个方面的责任,是两个带关键性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以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把党建设好,特别是把党风搞好,使全体党员能够以他们的模范行为和精神状态,为全社会树立一个积极的导向,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党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党风是首要问题。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党员干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是做官当老爷,以权谋私,凌驾于人民之上作威作福,是党风建设中一个特别重大的问题。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因素,党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一些党员和干部经不起考验,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不正之风相当严重,变成了凌驾于人民之上作威作福的老爷,极大地败坏了党的声誉。执政党能否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仅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成败,同样,也关系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成败。

因此,要把反对不正之风,反对腐败的斗争,把端正党风和加强廉政建设,始终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作为党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随时随地在人民群众中做模范。首先要在思想道德方面起模范作用,同时,要做努力工作、好学上进的模范,做不尚空谈、多干实事的模范,做坚持改革、勇于开拓的模范,做维护群众利益、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的模范,做遵纪守法、同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模范。

总之,做两个文明建设的模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重要内容。

党组织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同样,担负着组织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任。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要像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样,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上,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两个文明并举,是党的根本战略方针。全党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要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面对大量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摸索规律,研究新方法,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扎扎实实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上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