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15: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392页(1137字)

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

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目标,最早是邓小平作为对青少年的培养目标提出来的。1980年5月26日,邓小平在书赠《中国少先报》和《辅导员》杂志的题词上讲:“希望全国小朋友,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的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邓小平同志论教育》第111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年12月底,他又指出:“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326页)以后,邓小平又曾多次提出要使广大人民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民的观点,并强调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

1982年4月彭真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案的说明》中指出建设精神文明的目的“是使全国各族人民,男女老少,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和有文化的人”。同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转发〈深入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活动争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胜利〉的通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就是“使我们的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民”。

这个基本观点和提法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正式提出。1985年3月邓小平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即席讲话中郑重提醒全党,我们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一定要坚持发展两个文明,“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至此,“四有”的表述科学规范化。1986年9月,“四有”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被写进《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四有”是一个统一整体,其中每一项都包含着不同层次的内容。有理想是这个整体的核心,有崇高的理想,才能自觉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和纪律、自觉为社会主义建设去努力学习和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反过来,高尚道德的养成、自觉纪律的培养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又会鼓舞人们追求更高的理想,实现精神文明的升华。

“四有”之间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四有”中的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是对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要求,有文化则是对人的科学文化素质方面的要求。作为社会主义新人的培养目标,“四有”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对全体公民的社会政治理想、道德情操、科学文化素养、民主法制和纪律观念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因此把它作为培养教育全国各族人民的基本目标为全社会共同接受。

“四有”不仅是对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目标的科学表述,也是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重要内容的高度概括,全面反映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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