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19: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407页(897字)

是一种与“专制”相对称的政治制度,首先和主要地指国家制度。

民主源出于希腊文“demokratia”,原意为:“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民主用于国家形式,即成为一种国家制度。列宁称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这是民主最根本的含义。而人们平常所说的民主作风、民主原则、民主政治、民主方法、言论自由等民主权利,都是从民主的本质含义派生出来的。民主既是指政体,更主要地是指国体,指哪个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施管理国家、参与国事的权力,对其敌对阶级实行专政。它同君主专制、公开的军事独裁、法西斯专政有着根本的、原则的区别。

民主属于上层建筑,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为其服务。民主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范畴,有其具体的鲜明的阶级内容和发生、发展的过程。

在原始社会,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没有国家,因而没有掌握国家政权、管理国家的统治者和与之对立的被统治者,也就没有“民主”这一范畴。随着私有制的出现,产生了阶级和国家,也就产生了作为政治制度的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国家形态,民主总是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其阶级性和历史性特征。世界上的民主只有具体的、实在的民主,而没有超阶级的抽象的民主。

在资本主义社会,民主制是资产阶级实行政治统治的典型形式。资产阶级国家通过制定宪法,确立了议会制和普选制,承认公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自由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但在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无产阶级只是雇佣奴隶的社会条件下,广大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只能是虚假的、骗人的。

也就是说,在一切剥削制度下,有了剥削阶级的民主,就没有被剥削阶级的民主。

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从根本上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广大劳动人民摆脱了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成为社会的主人,才真正享有了广泛的民主权利,真正实现了“大多数人的统治”。对人民的民主,必须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毛泽东把它科学地概括为“人民民主专政”。

民主又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既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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