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20: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410页(838字)

指统一战线内部的各个方面,在共同的政治准则的基础上,相互提意见、相互间进行批评的群众性的监督制度,是我们坚持的统一战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之一。

监督有多种形式,比如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司法监督;宪法赋予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些权利的行使,也是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民主监督,通常指人民政协所行使的监督职能。民主监督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运用国家权力实行监督,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是最具有权威性的监督形式。

人民政协的监督,则不具有国家权力的性质,没有法律的约束力,是一种民主的、群众性的监督形式。在是否行使国家权力这一点上,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是根本不同的,各自发挥着不同的监督职能。

但是,这种区别对于建设不断发展、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来说,恰恰是两种必不可少的,可以起到相辅相成作用的监督。人民政协实行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是建议和批评,即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提出积极的建议和善意的批评。

协助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是民主监督的建设性的根本目的。民主监督是我们党从几十年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历史经验,它对于广开言路,活跃思想,健全和完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民主化进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从而帮助党和政府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改进党和政府的工作,具有重大的作用。此外,民主监督还常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及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等等。在进一步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需要有充分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因此,民主监督的职能就会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一定要切实地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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