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41:1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524页(853字)

是邓小平1983年7月19日同公安部负责同志谈话的要点。

当时,刑事犯罪活动已成为社会治安方面的一个严重问题。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及党内极少数被资本主义思想腐蚀的腐化变质分子,利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尚不完善之机,侵吞国家资财,从事贪污、受贿、诈骗、走私等破坏活动。

杀人、抢劫、强奸,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犯罪集团相继出现。伴随着开放大潮涌入的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与国内某些人的崇洋媚外思想相结合,也诱发了不少犯罪活动,如贩黄、贩毒、卖淫、嫖娼等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已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严肃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邓小平提出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这篇谈话的主要点是:第一,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发动群众。邓小平指出,近几年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犯罪分子打击不严、不快,判得很轻。

他主张组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一次战役打击他一大批,就这么干下去。他强调,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发动群众。这本身对人民是教育。同时能挽救很多人,挽救很多青年。

第二,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必须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他指出,对杀人犯、抢劫犯、流氓犯罪团伙分子、教唆犯、在劳改劳教中继续传授犯罪技术的惯犯,以及人贩子、老鸨儿等,必须坚决逮捕、判刑,组织劳动改造,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还要不断地打击,冒出一批抓一批。

不然的话,犯罪的人无所畏惧,十年二十年也解决不了问题。第三,解决刑事犯罪问题,是长期的斗争。

邓小平强调,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长期的斗争,需要从各方面做工作。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

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

他指出,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保护最大多数人的安全,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只要坚持干下去,情况一定能好转。邓小平的这篇谈话至今仍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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