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55: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623页(2666字)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党的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这是赵紫阳代表党中央所作的政治报告。党的十三大是历史性的会议,大会的突出贡献是系统地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科学总结,是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高度概括,是当前和今后工作的指针。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学习党的基本路线,要掌握如下几点;(1)党的基本路线的形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规定了党在现阶段的行为方向、目标和道路,能否正确贯彻执行这条路线,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国改革的成败。

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们党为确立现阶段的正确路线,经历了艰难曲折的过程。1956年,党的八大正确地分析了我国主要矛盾的变化,确定了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八大的路线是正确的。但由于全党对于全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不足和后来在指导思想上发生失误,八大提出的路线没有能够在实践中坚持下来。

1958年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强调工作重心转向建设上来是正确的,但它带有急于求成的主观空想色彩。从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和八届三中全会上重提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矛盾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开始,“左”的思想一步步发展,到1962年八届十中全会,终于形成了一条“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导致“文化大革命”10年动乱,给党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总结了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在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包括六条具有长远意义的指导方针在内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条基本路线概括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全面改革的整个历史进程的主要经验,比较系统和完整地提出了构成这条基本路线的一系列指导方针,丰富和发展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2)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是由党在该阶段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完成主要任务的基本道路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这条路线的主要内容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规定的,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

我们所面临的一切任务、困难和矛盾的解决,都取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只有牢牢地抓住这个中心不放,才能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所需要的强大物质技术基础。

我们过去所犯的错误,归根到底,就是没有坚定不移地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所取得的成就,根本原因就是坚定地贯彻了“必须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方针。

“两个基本点”,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开放的总方针。它们都是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的。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它是我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思想基础。同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是当代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新特点。

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中前进的社会。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这些矛盾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这些矛盾主要通过改革来解决。

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对外开放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在当前,为了改革过去形成的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僵化体制,改革更具有迫切性,在各项工作中处于总揽全局的重要地位。

(3)两个基本点的辩证关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缺一不可。

离开四项基本原则来谈改革开放,必然会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走上斜路,甚至会造成社会动乱,改革开放就搞不下去;离开改革开放来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不能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使社会主义具有真正的吸引力,四项基本原则也坚持不好。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一贯坚持的,它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正是改革开放的总方针赋于四项基本原则以新的时代内容。今天,我们所坚持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我们所坚持的党的领导,是通过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领导方式和领导作风来加强的党的领导;我们所坚持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人民民主专政;我们所坚持的克思主义,是同中国实际和时代发展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是扎根于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保证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两者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能以僵化的观点看待四项基本原则,否则就会怀疑以至否定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也不能以自由化的观点看待改革开放,否则就会离开社会主义轨道。

我们要防止和抵制来自“左”的和右的干扰,使改革开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不断前进。(4)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集中反映了现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和规律,体现了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它是照耀我们胜利前进的灯塔。基本路线和基本政策同具体工作路线和具体政策是辩证的关系。前者制约和驾御后者,而后者又体现和实现前者。

在现代化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必须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工作路线和具体政策,并把它们付诸实施,否则党的基本路线就无从贯彻;但是又必须牢牢把握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政策,否则就不是一个清醒的革命者,在制定和执行具体路线和具体政策时,就会左右摇摆,迷失方向。用党的基本路线武装全党干部的思想,是我们夺取新的胜利的根本保证。

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总结了曲折发展的历史经验,制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路线,把革命引向胜利。党的十三大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曲折发展的历史经验,制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这条基本路线光辉的照耀下,前几年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今后也一定能够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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