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56: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638页(710字)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79年7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五号公布。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共2编13章192条。

第一编总则,共5章89条。

它规定了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以及其他规定。第二编分则,共8章103条。它规定了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和渎职罪。本法施行以后又通过一些补充法规。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公布,198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同年7月10日起施行的《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1982年3月8日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施行《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是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及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等,都是对刑法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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