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57:3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640页(325字)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

共15条。主要内容: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都依该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征税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经中国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5%至45%;其他各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为20%。

该法还就免税的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对纳税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理及有关争议的解决等事项作了规定。1980年12月14日,财政部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行细则》,使该法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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