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13: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728页(1011字)

1992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主要内容有:(1)加快第三产业的目标和重点。第三产业是除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以外的其他各业,主要包括流通部门、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目标是,争取用10年左右或更长一些时间,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体系、城乡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90年代,第三产业的增长速度要高于第一、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就业人数占社会劳动者总人数的比重,力争达到或者接近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是:①投资少、收效快、效益好、就业容量大、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行业,主要是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金融业、保险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和文化卫生事业等。②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主要是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等咨询业)、信息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

③农村主要是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为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的行业。④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科学研究事业、教育事业和公用事业等。

(2)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依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步伐;以产业化为方向,建立充满活力的第三产业自我发展机制;以社会化为方向,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不影响保密和安全的前提下,将现有的信息、咨询机构、内部服务设施和交通运输工具向社会开放,开展有偿服务,并创造条件使其与原单位脱钩,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鼓励第三产业企业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兼并关停并转的工业企业,在资产转让、债务清理、信贷和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积极鼓励行政人员从机关分离出来,从事服务行业;推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赋予第三产业企业用工自主权;遵循价值规律,改革价格体系;鼓励扩大国际化经营,赋予部分国营大中型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权,有条件的要努力向境外发展,积极兴办海外中资企业;利用金融和税收等经济手段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简化审批手续,改变目前第三产业开办难的状况;加强第三产业法制建设;加强第三产业的规划和管理。另外,决定还对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意义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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