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大包干试验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40: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17页(888字)

指粉碎“四人帮”后,安徽农村率先实行的“包干到户”的大胆改革。

安徽农村是我国受“左”倾错误破坏后果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1977年7月,中共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带领省委对安徽农业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大量周密而系统的调查研究,并于同年11月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纠正“左”倾错误对农村工作的影响,鼓励广大农民从多年来“左”的一套束缚中解放出来。

1978年春,万里又提出了“以生产力为中心”的口号,要求一切工作围绕生产,服从生产,为生产服务。这些重大措施为安徽农村的改革试验打下了思想基础。

1978年秋,面对一百多年来罕见的特大旱灾,中共安徽省委做出了“借地渡荒”的决定,规定凡是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可以借给社员种麦种菜,并鼓励农民开荒多种,谁种谁收谁有,国家不征公粮,不分统购任务。这一重大的政策性规定,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在借地的基础上,安徽肥西县小南公社在全省首先闯开禁区,搞起了包产到户;安徽历史上有名的穷县——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的18户农民冒着风险,分田到户,实行包干。1979年春,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安徽的干部农民,进一步解放思想,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其中属家庭经营、包干分配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即包干到户)最受农民欢迎,增产效果也最为明显,因而推广也最为迅速。

1980年,全省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为21.08%,到1982年就发展到95%,成为全省农业生产中最主要的责任制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使安徽农业出现奇迹般的发展。大包干的发源地,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原为着名穷队,1979年实行大包干后,一跃成为全公社的“冒尖队”,全年粮食总产量13.9万斤,相当于本队1966年到1970年5年产量的总和,人均产粮1200斤,全队农副业总收入4.7万元,人均400多元,充分显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越性,使其迅速发展成为安徽全省的改革潮流,并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深入。安徽省的包干到户的尝试,是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整个农业体制改革的前奏或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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