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48:4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46页(463字)

简称“中共中央”。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关。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已相继产生了14届中央领导机构,初称中央执行委员会,1927年5月中共五大以后改为现称。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对中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期、职权等的规定都有所变化。

中共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自第五届中共中央开始,每届中央都设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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