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50:1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51页(927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亦即中央人民政府。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由政务院改设。其主要职权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措施和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规定各部、委员会的工作,领导部委以外的其他全国行政工作;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及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及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监察等工作;管理对外事务;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护侨民的正当权益;改变或撤销各部、委员会以及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等;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制及区域划分;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及任免、培训、考核、奖惩行政人员等。

国务院的组成人员有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委员会主任、行长、审计长、秘书长。国务院的组织机构历经几次调整和改革现由41个部委(厅、行、署)、13个直属机构、5个办事机构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务院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的每届任期均为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历任国务院总理是周恩来、华国锋、赵紫阳、李鹏。国务院现设部委机构是:国务院办公厅、外交部、国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地质矿产部、建设部、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部、国内贸易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卫生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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