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51:5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55页(501字)

国务院主管全国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1949年设立。其主要职能是:编制国家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预算草案以及国家年度决算,报国务院,经全国人大审批后贯彻执行;拟订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和企业、事业财务管理体制方案;管理工商各税、盐税、农(牧)业税等;管理国营企业的财务、成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管理基本建设拨款;管理文教、卫生、科学、工交、商业、农业等事业费和国防、行政、救灾、外事经费;管理我国政府国内外债务和世界银行对我国的贷款工作;编制和执行全国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审批中央和地方非贸易外汇的预决算;制定全国统一的各种开支标准;制定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办理全国财政收支统计;监督各地、各部门财务活动;管理部属院校。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管理国家财政收支,并对各地区、各部门的财政、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其下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厅、综合计划司、工业交通司、商贸金融财务司、会计事务管理司、税务总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司、地方预算管理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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