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54: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60页(532字)

国务院主管国家水利事业的职能部门。

1949年10月初设立,1958年2月与电力工业部合并为水利电力部,1979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恢复设立。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水法》,组织制定水管理法规;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跨省的水分配方案和水利项目,组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负责大江大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统筹城、乡水资源,归口管理农村水利、牧区水利及乡镇供水;对以防洪、供水为主的水利发电和农村水电进行管理;归口管理全国防洪、抗旱工作,负责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对水文工作进行行业管理;管理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水电的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全国的水利科技和教育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系统的主要物资供应计划的编制和分配;管理全国水利队伍。其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厅、水政司、计划司、财务司、人劳司、科教司、外事司、水资源司、水利管理司、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司、建设开发司、农村水电司、水文司、行政司。

另外还设有与各大江河、湖泊有关的委员会、局、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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