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54:3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63页(476字)

国务院管理全国金融工作的职能机构。

1948年12月由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而设。建国以来,其职能几经变化,从1983年9月起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其主要职能是:研究和拟定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基本制度,经批准后组织执行;掌管货币发行,调节市场货币流通;统一管理人民币的存款、贷款利率和汇价;编制国家信贷计划,集中管理信贷资金;管理国家外汇、金银和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代理国家财政金库;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置或撤并;协调和稽核各金融机构的业务工作;管理金融市场;代表中国政府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993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谈到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时指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从主要依靠信贷规模管理,转变为运用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监管各类金融机构,维护金融秩序,不再对非金融机构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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