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

书籍: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7 10:34:53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山西人民出版社《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第295页(695字)

指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和的设想或规定,即培养人才的质量规格。

教育目的规定着受教育者应被培养成什么样的人的根本性质问题。它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它对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内容的确定和教育方法的选择都有决定意义。教育目的根据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需要及人自身发展的需要来确定。教育目的被社会的政治、经济决定着,同时也受制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是教育目的社会制约性的反映。

教育目的在阶级社会里具有阶级性。古希腊雅典教育要求培养身心和谐发展的人;欧洲中世纪天主教会要求培养主教和僧侣,封建领主要求培养维护封建统治的骑士;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大工业生产发展和追逐利润的需要而要求既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和科学技术人才,又培养掌握劳动技能的生产工人;社会主义社会则要培养担负社会主义建设任务的各种人才。

历史上的教育思想家对教育目的有不同的论述。大致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从社会需要来认定教育目的,属社会本位论。

中国的《学记》中指出:“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朱熹则把“五伦”列为教育目的。而法国早期的社会学家涂尔干主张“教育在于使青年社会化——在我们每一个人之中,造成社会的我,这便是教育的目的”。第二,从个体发展来确定教育目的,属个人本位论。

比如夸美纽斯主张“教育在于发展健全的个人”;裴斯泰洛齐主张“教育在使人的各项能力得到自然的、进步的与均衡的发展”;杜威则主张“教育即生长”;克思主义则认为,要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把个体的发展放在一定的社会历史范围内去考察,从社会需要和人的发展两方面来确定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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