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

书籍: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7 10:44:1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山西人民出版社《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第334页(782字)

【生卒】:1776—1841

【介绍】:

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家。

生于德国奥登堡一个法官家庭,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1799年他结识了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他接受了裴斯泰洛齐的教学心理化的理论的影响,但未接受他的民主主义思想。1802年,他在格丁根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后留校任讲师,1805年升为教授。

1809年~1832年任柯尼斯堡大学哲学和教育学教授。

1833年,返回格丁根大学任教,直至1841年去世。他一生从事教育工作44年,撰写了有关哲学、心理、教育学的着作共18本,教育着作主要有:1806年出版的《普通教育学》、1816年出版的《心理学教科书》及1835年出版的《教育学讲义纲要》等。

赫尔巴特以其实践哲学与心理学作为教育科学的基础,他的实践哲学即指伦理学。他试图在伦理学的基础上建立教育目的论。他主张教育目的就是要培养拥护普鲁士君主制度的具有“完善德性”的人。

这种人具有内心自由、完善、仁慈、正义和公平等五种永恒不变的道德观念。

赫尔巴特还将莱布尼茨的统觉观念应用到他的教育学上,将教育过程分为3个部分:管理、教学、德育。管理部分,他认为管理并非教育,而是进行教育的必要条件,提出威吓、监督、命令、禁止和惩罚等方法。

教学部分,他认为,教学是教育最基本的手段,提出了“教育性的教学原则”,同时他将发展儿童多方面的兴趣作为优良教学的重要条件,并根据儿童多方面的兴趣特征,制订了一个内容广泛的中等教育课程体系。他还提出了教学形式阶段的理论,即四阶段教学法:明了-联想-系统-方法。德育部分,他认为,德育的任务是陶冶学生的心灵,养成善良的品格和对上帝的感情,并强调德育与宗教必须结合起来。赫尔巴特的教育学说至19世纪中叶以后,逐渐影响欧美各国,形成了“赫尔巴特学派”。

他被认为是近现代教育史上传统教育学派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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