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观性原则

书籍: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7 11:13:13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山西人民出版社《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第424页(742字)

教学原则之一。

指在教学中通过学生观察和教师语言的形象描述,使学生获得一定的感性知识和直接经验,从而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书本知识并发展认识能力。类似这种教学原则的教学思想,在中国古代就已出现。

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荀子说:“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

而把直观作为教学原则,则是资产阶级教育家在批判中世纪学校教学的过程中提出的。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可算做其中的先导。他说,凡是需要知道的事物,都要通过事物本身进行教学;也就是说,应该尽可能地把事物本身或代替它的图像放在面前,让学生去看看、摸摸、听听、闻闻等。

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也曾有过这样的论述,逻辑不是别的东西,而是自然界里的事物和现象的联系在我们头脑中的反映。一般说来,儿童是依靠形式、颜色、声音和感觉来进行思维的。随着教学经验的积累和心理学的发展,对于直观性原则的认识更加全面、正确。

直观教学的手段多种多样,可分为:实物直观,棋像直观(如标本、挂图、图表、模型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如各种实验设备、电影、电视、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等),语文直观。

运用这一原则应遵循以下要求:1.在教学中,要根据教学任务、内容、教材特点和学生年龄特征正确选择直观教具,以获得最佳的直观效果。不能为直观而直观,要根据教育需要来直观。

2.直观要与讲解相结合,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地观察,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以及事物之间的联系。3.要充分利用直观教材,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直观性教学原则反映了学生的认识规律,它给学生以感性的、形象具体的知识,有助于学生完成感知新教材的任务,发展认识能力,提高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随着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广泛运用,直观性原则发展的前景将更加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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