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教学法

书籍: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7 11:15:27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山西人民出版社《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第432页(712字)

教师通过对进一步学习其他课程和本门课程中其他知识具有示范性、启发性的内容,进行教授、分析与研究,使学生理解带普遍性和规律性知识的教学方法。

它是由前联邦德国教育家海姆佩尔、瓦根舍因和克拉夫倡导的。范例教学的程序可分为4个阶段:1.运用范例阐明“个”的阶段。

要求教师用典型事例对事物的基本特征进行说明。

2.范例性地阐明“类型”和“类”的阶段。

即在对上一阶段“个”的认识的基础上,进行归类和迁移,从而使学生认识这一类事物的普遍特征。3.掌握法则、规律性的阶段。

通过前两个阶段获得的认识,要求学生进一步思考,达到规律性的认识。4.获得范例的关于世界以及生活联系的经验的阶段。

以使学生认识客观世界,也认识自己,提高自己对客观世界行动的自觉性。范例教学法在教学内容上强调3条原则:1.基本性原则。要求教师教给学生包括基本概念、基本科学规律和学科的基本结构在内的基本知识结构。2.基础性原则。

要求教学内容适应学生智力发展水平,并对于一定年龄阶段的学生来说是基础的知识。3.范例性原则。要求教给学生精选的、能够起到示范性作用的知识,以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在教学要求上坚持4个统一,即教学与教育的统一、解决问题的学习与系统学习的统一、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统一、学生独立能动的学习活动与典型教材的统一。为了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它还要求教师在备课时应做到5个分析:基本原理的分析、智力作用的分析、未来意义的分析、内容结构的分析、内容特点的分析。范例教学法的积极意义在于:它揭示了基础教育一般与特殊的关系,特别是在科技发展突飞猛进的信息时代,培养学生通过特殊来说明一般的能力是很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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