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示法

书籍: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7 11:16:00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山西人民出版社《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第435页(502字)

教师通过展示实物、模型、教具,进行示范性实验,或者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等指导学生获得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

它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和真实性,常常配合讲授法、谈话法一起使用。它可以使学生对学习对象形成丰富的感性认识,为形成正确而深刻的概念打下基础;同时,它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他们的观察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都有重要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演示手段和种类日益增多。

根据演示材料的不同,演示法可分为实物、标本、模型的演示;图片、照片、图画、图表、地图的演示;实验的演示;幻灯、录音、录像和教学电影的演示4种类型。根据演示内容和教学要求的不同,可分为单个事物或现象的演示和事物内部情况及变化过程的演示。运用演示法的一般要求是:演示前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以保证演示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使学生获得正确的表象和观念;在演示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运用多种感官去感知,从而对事物获得完整的印象,并要注意指导学生细心观察事物的主要特征、主要方面;注意演示的适时性和明确的目的性;结合演示进行讲解和谈话,指导学生把观察到的事物与书本知识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得出正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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