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词典》第298页(196字)
上海解放前有公开妓院800多家,妓女5000余人。
解放后,市军管会令妓女自动转业,妓院负责为妓女医治性病,帮助寻找职业。到1951年11月,全市残存妓院72家。
市政府接受群众要求,封闭妓院,禁止私娼,并建立妇女教养所。开始时收容的妓女,90%患有性病、肺病等,政府专设医院,开支医药费给予治疗,然后安排适当的劳动。
1958年妓女改造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