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词典》第315页(219字)
由苏松太道道署核发的外国人向中国人租赁土地的一种契纸。
根据1845年(清道光二十五年)11月29日公布的《上海租地章程》,外商在上海的特定范围内取得了地产租赁权。为获得该国领事的保护和中国官厅的证明,以为产权之根据,经向领事申请,转请苏松太道道署盖印发给的出租地契,俗称为“道契”。
1930年1月12日上海市土地局接办洋商租地事务后,这项契纸的名称便变为“永租契”,“道契”遂成历史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