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7页(1440字)
【生卒】:?—前522年
【介绍】:
公孙侨是郑穆公之孙,公子发(子国)之子。子产为字,一字子美,谥号成子。自郑简公二十三年(前543年)起,先后相郑简公、郑定公20余年。子产在执政前后,对周礼的态度不大一样。
执政前,他是“知礼”、“有礼”的典型;执政后,他进行了一系列违反周礼而有利于封建化的改革。他首先改革田制,整顿田赋,重新确立等级秩序与赏罚制度。
《左传》襄公30年载,子产在郑国“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
过了几年,又“作丘赋”,进一步肯定了土地私有权的合法性,加速了封建土地关系的发展。
在整顿改革田制、赋税基础上,子产于前536年,把自己制定的刑书,铸在铁鼎上,公布于众,开创了中国历史上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在统治的手法上,子产主张道德教化与严刑峻法、怀柔与镇压相结合的方法,谓之宽猛相济。这一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
在礼与法的关系问题上,子产具有折衷的色彩。在哲学上,子产重人事,轻天命。他曾说:“天道远,人道迩”。他对道德的作用很重视,他说,“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之基也。”子产执政期间,任贤使能,广开言路,比较开明。他执政后,有人常到乡校议论其为政的得失。
为此,有人建议他毁掉乡校,子产不同意。他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子产在郑国执政21年,受到民众拥护,舆人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子产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位影响很大的爱国主义政治家与思想家。他在改革过程中,曾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他说:“苟利社稷,死生以之。”林则徐在流放前写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为祸福避趋之”的诗句,就源于子产的这句名言。子产的活动、言论,《左传》多有记载。作为政治家、思想家的子产,在发展古代无神论思想方面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前525年郑大夫裨灶(掌占星术)预言郑将有大火,建议用国宝“瓘斝玉瓒”,祭神禳灾,子产不许。
翌年,郑果大火成灾,裨灶声言:“不用吾言,郑又将火。”子产驳道:“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左传》昭公·十七、十八年)子产提了“天道远,人道迩”的无神论命题,从认识上将“天道”神学与现实人事区别开来,断言郑国大火与“天道”无关。至于裨灶预言只不过多言偶中而已。对迷信神怪,子产也持否定态度。
郑国发生大水,有人提出祭龙禳灾,子产称言:“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左传》昭公·十九年),他肯定龙与人无关,否定龙能兴灾害人的迷信意识。
晋平公有疾,子产聘晋问疾,晋卜人说是“实沈、台骀(二神名)为祟”。
子产反对卜人的说法,认为“此二者(实沈、台骀),不及君身”,即晋侯疾病不是鬼神作祟引起的,他从晋侯日常的“出入、饮食、哀乐之事”(《左传》昭公·元年)中寻找病因,排除了巫医及卜占邪说。子产表述的“天道”与“人道”不相干、不肯禳神除灾及不信鬼祟神怪思想,充分表现出蔑神的勇气以及无神论者的现实主义精神。
子产在思想上也有他的局限,他承认鬼神的存在。郑国人惊传死去的伯有白日鬼魂出现,子产说:“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左传》昭公·七年)并祭祀鬼神,让“鬼有所归”。这样的状况,正是早期无神论者思想中普遍存在的不能消除的矛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