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裕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125页(835字)
【生卒】:787—850
【介绍】:
字文饶,赵郡(今河北赵县)人,唐代学者,政治家,无神论者。
李吉甫之子。少有壮志,勤心向学。历穆宗、敬宗、文宗及武宗四朝,曾任监察御史、屯田员外郎、翰林学士、浙西观察使、西川节度使,官至宰相,封卫国公。反对李宗闵、牛僧孺集团,遭贬,死于崖州司户任所。他的无神论思想及反对神学迷信活动,主要表现在批判佛教、道教,反对天人感应、冥数报应论及屏斥机祥巫术等方面。他从维护王道儒学立场出发,排斥佛教,他说:“释氏之教,兴于戎狄,悖君臣之礼,废父子之亲”。
“弃五常之典,绝三纲之常”。(《武宗改名告天地文》,载《李卫公会昌一品集》,下引此书只注篇名)他借批判梁武帝佞佛,指出佛教祸国殃民,他说:“厚敛氓俗,竭经国之费,破人生之产,劳役不止。杼柚其空,闫位偏方,不堪其弊,以此邀福,不其悖哉?此梁武所不免也。”(《梁武论》)他批判道教说:“秦皇汉武非好道(此指儒家治国之道)者也。……不悟方士之诈……以神仙为奇,以方士为玩,亦庶几黄金可成,青霄可上”,说明神仙方士是“谲诈多诞,不可信”(《方士论》)的。他反对祥瑞说:“夫天地万物异于常者,虽至美至丽,无不为妖,睹之宜先戒惧,不可以为祯祥。”(《祥瑞论》)冥数有报论是一种宿命论思想,他批判说:“仲尼罕言性命,不语神,非谓无也。欲人严三纲之道,奉五常之教,修天爵以致人爵,不欲言富贵在于天命,福禄由于冥数。”(《冥数有报论》)他在批判有神论时,思想中也存在矛盾,也宣扬“动天地,感鬼神,莫尚于至诚”的思想,并没能摆脱神学的束缚。在文学上崇尚自然之美,反对人为的修饰雕琢。他写道:“文之为物,自然灵气,惚怳而来,不思而至。杼柚得之,澹而无味。琢刻藻绘,弥不足贵。”(《文章论》引《文箴》)他认为真正的文章生于自然,是天性灵感的产物,而不是在书卷中摘章择句拼凑而成。
雕琢藻绘会使作品失真,破坏它的天然美质。他把文章视为灵物,对古代的文气说有进一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