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襄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139页(826字)
【生卒】:1017—1090
【介绍】:
北宋学者、教育家,北宋理学的先驱者之一。
福州侯官(今属福建)人,字述古,学者称古灵先生。与郑穆、陈烈、周希孟为友。时学者沉溺于雕琢之文,四人首倡知天尽性之说,守之不变,俗从而化,俗称“四先生”,又称“古灵四先生。”陈襄气行高古,以天下为己任。
仁宗时进士及第,调浦城主簿、摄令事。知河阳县,始教民种稻,留意教化,进县子弟于学。反对王安石变法。陈襄所到之地,必务兴学校受业者过千人。
平素以讲求民间利病为急。
曾遗手书数十卷,大多民事。生平“以兴学养士为务,以明经笃行为首选”,反对溺于章句和词章之学。提倡“学校之设,非以教人为词章取利禄而已当致学者首明周官三物之要,使有以自得于心,而形于事业,然后可以言仕”(《古灵先生文集·杭州劝学文》)。
在哲学上,以“诚”为最高范畴,认为“诚”是立身行事的根本,也是“博厚”、“精微”的宇宙本体,提出“诚心以尽物”(《送章衡序》)的命题。他认为,“道”是世界的本原,由“道”派生出气、形、性而形成天地万物。
以“道”统摄气、形、性,并把天道与人道,把自然现象与人性、道德等合而为一,得出“人之性与天地同出于道”(《中庸讲义》)的结论。他认为《中庸》为“治性之书,祖述圣人礼性之学最为详备,使学者求之足以知道德诚明之本”(同上)。
其“理性之学”的提出及对《中庸》的新评价,对后世理学产生了重要影响。他从人性的角度论证了“存天理,灭人欲”为理学宗旨,认为性善而情有善不善,强调人性、天理同人欲的对立、诚与伪的对立、性与情以及君子与小人的对立,这也是他的人性论的基本主旨。
在义利问题上,主张先义后利,用儒家礼义移风易俗,尝以继承韩愈之业勉人。其学大体已接近后来之二程之学,倡导之功,仅次于胡瑗、孙复,在福建一带颇有影响,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一定地位。着有《郊庙奉礼礼文》30卷、《陈襄集》15卷及《易义》、《中庸义》、《古灵集》等。
(李志强)